第1055章 赃物-《我,孙山,科举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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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桂哥儿恨不得扑上去,把所有钱财扑到怀来。

    孙山眼眯眯地盯着胜利品,桂哥儿说得对,谁剿匪的,就该归谁所有。

    他们差点死在土匪手里,得些钱财太应该了,没理由交给公中。

    孙山想着把这些钱放入兜里,论功行赏,见者有份。

    当然他最大份了,他也有用石头砸死几个土匪,这么英勇的自己,拿大头太应该了。

    随后想到要是孙大力搜刮的时候没注意,被王季钧或者大小魏镖师看到,暗地里知道他这个沅陆县知县昧下赃物,会不会对将来的官途有影响呢?

    孙山勇敢的时候很勇敢,胆小的时候又很胆小,特别当官后,做事更是思想前后,未雨绸缪,害怕现在做错,将来要埋单。

    万一有人告发他私吞土匪的赃物,会不会被查呢?

    艾玛,第一次当官,不知道怎么做才好,怎么办?

    师爷也看到孙山的犹犹豫豫,于是说道:“老爷,不如将这些钱财充公,归沅陆县衙门所有。这次剿匪要向上门禀报,万一上门问起有没有赃物,我们说没有,而被人发现有,到时候不好对话。”

    其实不用王小四和大小魏镖师告发,上头都会想到土匪身上肯定有赃物,如果孙山呈上去的案件没写,说不定上头会私下认定孙山贪了。

    虽然上级不会说什么,但留下“贪财”的形象不太好。

    毕竟新官上任,不是老油条官员,一开始还是要装一装,等做久了,慢慢摸索,自然不用太装。

    两百两的确不少,是个人都选择昧下,但孙山不仅是人,还是官人,为了官途着想,做事要谨慎细微,不能贪了这点钱,给将来的官途埋下炸弹。

    张师爷看孙山的吃穿用度,以及聘请的人马,认为孙山不缺这200两。

    可要可不要,干脆不要,好让片叶不沾身,留得一身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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